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工作部署,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根据《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中先进级智能工厂的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要素条件。

二、申报程序

1.编制材料。被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按照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附件3)编制申报书。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申报名额。此次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配我市的名额为5个。参考各县区基础级智能工厂数量,确定各县区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名额,具体为淮上区、高新区各2个,其他县区各1个。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从本地区内被认定的基础级智能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

3.网上填报。申报主体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经工信部门逐级上报。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应按照模板要求命名,加盖有效公章并扫描清晰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

4.审核推荐。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100%比例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按照分配名额数量,确定推荐名单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附《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5.按时提交。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和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2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9日24时,县区工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6月12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已入选2024年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和完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验收的企业,直接被认定为先进级智能工厂,无需申报。

2.对于2017-2024年获评安徽省智能工厂的企业(附件5),各县区工信部门按照新标准对本辖区企业进行100%现场核查,重点核实企业经营、工厂存续、信用、关键设备和软件实际使用、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况,填报《安徽省智能工厂复核结果一览表》(附件6),通过复核的企业无需参与此次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

3.相关县区工信部门应推动本地区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完成建设内容并申请验收,2022年度揭榜项目务必于今年5月底前报送验收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验收通过的单位,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不占用推荐名额。

4.各县区工信部门于6月10日前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复核结果一览表》《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联系人:齐扬民,电话:3115327。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安徽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5.2017-2024年获评安徽省智能工厂企业名单

          6.安徽省智能工厂复核结果一览表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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